陈某于2013年1月1日在东莞市**镇镇,抢劫一家便利店,当场被公安机关抓获。
家属知悉情况后,于1月4日委托本律师处理,在认真查阅案卷后,本律师提出了以下几点辩护意见:1、被告人为未成年人,应当从轻处罚。2、被告人为初次犯罪。3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在家属同意监护的情况下,可以判处被告缓刑。在进行了多次会见,和法院沟通的情况下,法院最后作出了缓刑判决。为当事人争取了最大利益,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。